(一) 學習歷程規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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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教育目標 |
一、 |
培養具活潑創思、樂於學習、積極探索之學生。 |
二、 |
培育具備專業知能與精神之幼兒教育師資、家庭教育方案職能人才,與幼教產業人才。 |
三、 |
開發學生對幼教與家庭教育研究之興趣與能力。 |
四、 |
開拓學生認識與體驗幼教與家庭教育相關產業的機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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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課程理念 |
一、 |
本系課程分為師資培育與非師資培育兩種結構。 |
二、 |
課程設計以嬰兒與幼兒為對象,以期學生未來能於幼兒教保機構與幼教產業機構現場發揮專業才能。 |
三、 |
以課程與教學、產業與服務、家庭與保育及學前特殊教育等領域規劃課程,顧及學生專業知能之提昇、潛能發揮與多元發展,學生畢業後可從事幼教或投入其他需要幼教、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的產業。 |
四、 |
注重學生研究能力與興趣之培養,協助學生養成終生發展與學習之態度與能力,成為具研究實力之幼兒教保機構人才與幼教研究人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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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課程結構 |
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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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共同課程
(必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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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共同課程
(選修,不採計畢業學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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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識選修課程(總計18學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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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門課程
(70學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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彈性課程
(30學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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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低畢業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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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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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品
社德
會、
領思
域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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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
史
哲
領
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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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藝
計術
領美
域感
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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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數
播位
領科
域技
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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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環
學境
領與
域自
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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域生
涯
職
能
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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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外
化國
領語
域言
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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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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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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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資培育
(幼教學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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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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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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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畢業前必須修習最少跨四個領域課程,合計選修達18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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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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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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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教學程專業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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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彈性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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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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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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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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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師資培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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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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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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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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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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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彈性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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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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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者,彈性課程須修習幼教學程專業課程14學分。
- 欲修習學前特殊教育學程者,須先獲准修習幼兒園教師資格,並經本校相關甄選辦法申請通過後方可修讀,可依「各師資類科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」抵免部份學分。
- 欲修畢學前特教學程者,修習本系之專門選修課程至少44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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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 生涯規劃 |
本系以培育具備專業知能與活潑創思、樂於學習、積極探索之學生為目標,課程規劃範圍涵蓋幼兒教育、家庭教育及相關產業運用。 |
一 |
幼教教師 / 學前特教教師 |
本系自師專幼教科系起,即以培育優良幼教師為目標,多年來普遍獲得社會各界的肯定。學生除可修讀幼教學程,另也可申請學前特教學程,將來可至幼兒園或特殊學校(班)任教教學。 |
二 |
家庭教育專業人員 |
學生修畢家庭教育學分學程之後,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照之資格,畢業後可在各縣市家庭教育資源中心或相關單位,從事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的各種教育活動之工作。 |
三 |
公職人員(高普考教育行政類、一般行政類、司法特考、公務人員特種考試、司法人員考試) |
本系課程中規劃有與高普考相關的科目,學生可於課程中培養相關知能。另外,本系亦定期規劃通過高普考試的學長姐分享考試經驗。 |
四 |
兒童產業相關人員(才藝教室、出版業、娛樂事業、戲劇教室等) |
可依學生興趣或專長至才藝教室擔任教學,例如雲門舞集舞蹈教室擔任律動老師;出版業界擔任編輯;兒童娛樂事業擔任活動企劃;兒童劇團從事幕前或幕後工作…等。 |
五 |
國內外碩士、博士班進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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